时间:2025-01-07 浏览量:
文/金羊网记者 黄珏
10月31日,珠海市住规建局就《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了听证会。办法规定,今后未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予办理过户或抵押登记。
目前老旧楼盘缴交情况不理想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办法规定,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协助物业主管部门,提供物业分栋、分户数据等登记信息。物业所有权转让时,该物业结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物业所有权同时转让。
业主申请办理物业的过户登记或者抵押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查询业主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业主未依法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该物业的过户登记和抵押登记手续。
珠海市住规建局表示,2015年2月15日起珠海开始收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这以后新销售楼盘缴交率达到了百分之百,但老旧楼盘缴交情况非常不理想。此项规定也将使业主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变为“强制性动作”。
那这笔钱应该怎么交存呢?办法明确,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业主应当按照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老旧楼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补交业主可以选择采取一次性或者分期两种方式交存。其中,一次性物业专项维修的交存标准为:未配置电梯的住宅物业每平方米70元,配置电梯的住宅物业每平方米90元,非住宅物业每平方米100元。
购车位需另付车库专项物业维修资金
办法还规定,物业区域内配建的车库、地下室的业主交存的该部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车库、地下室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也就是说,今后小区业主除了交存住宅物业这一部分的专项维修资金,如果买了车位,需要另外交付车库专项物业维修资金。按照非住宅物业交存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交存了这笔钱后如何使用?2015年时,珠海市住规建局曾经发布《关于做好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由该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相应费用。本次办法进一步规定,单项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费用在五万元以下可以采取一次性表决的方式。
声音:珠海设定的标准不算高
珠海市政协委员周赛群认为,因为维修资金的缺乏,造成珠海很多小区的维修滞后,对业主的财产没有保障。维修资金补交的解决靠的是强制规矩,相当多的市民在关于自己的套内面积之内装修都舍得花钱,但是共有的部分采取分摊方式,这种积极性很淡,所以首先强调的是强制规矩,“目前设定的标准,参照了周边的城市例如广州为100-105元/平方米,珠海可以说是在参照珠三角的基础上适当地下浮了一点,这个标准不算高。”